低温热水地面辐射供暖系统设计及施工

来源:摘自JGJ142-2004地面辐射供暖技术规程2007-6-3 9:51:57 作者: 点击:

 低温热水地面辐射供暖系统的设计

     第1节 一般规定
    
     第3.1.1条 低温热水地面辐射供暖系统的供、回水温度应由计算确定。民用建筑供水温度宜采用35-50℃,不应超过60℃,供、回水温差宜小于或等于10℃。
     第3.1.2条 采用低温热水地面辐射供暖方式时,地面的表面平均温度应符合表3.1.2的规定。
     表3.1.2 地面的表面平均温度(℃)
     区域特征 适宜范围 最高限值
     人员经常停留区 24-26 28
     人员短期停留区 28-30 32
     无人停留区 35-40 42
     浴室及游泳池 30-33 33
     第3.1.3条 低温热水地面辐射供暖系统的工作压力,不宜大于0.8MPa;建筑物高度超过50m时,宜竖向分区设置。
     第3.1.4条 无论采用何种热源,低温热水地面辐射供暖热媒的温度、流量和资用压差等参数,都应和热源系统相匹配;同时热源系统应设置相应的控制装置,满足低温热水地面辐射供暖系统运行与调节的需要。
     第3.1.5条 低温热水地面辐射供暖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的内容和深度, 应符合下列要求:
     1. 施工图设计文件应以施工图纸为主, 包括:图纸目录、设计说明、 加热管布置平面图、分、集水器、地面构造图等内容;
     2. 设计说明中应详细说明供暖室内、外计算温度、热源及热媒参数、加热管技术数据、规格(公称外径X壁厚);标明使用的具体条件如工作温度、工作压力以及绝热层材料的导热系数、容重(密度)、规格、厚度等;
     3. 平面图中应绘出加热管道的具体布置形式,标明敷设间距、各环路编号、加热管的管径、计算长度等。
     第2节 低温热水地面辐射供暖系统地面构造作法
     第3.2.1条 低温热水地面辐射供暖系统的地面结构,宜由基层(楼板或与土壤相邻的地面)、找平层、绝热层(上部敷设加热管)、伸缩缝、填充层和地面层组成。可参见附录A。
     1. 当工程允许地面按双向散热进行设计时,各楼层间的楼板上部可不设绝热层。
     2. 与土壤相邻的地面,必须设绝热层,绝热层下部应设置防潮层。直接与室外空气相邻的楼板,也必须设绝热层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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